我市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来源:水利建设科 作者:刘宏伟 阅读:595 发布时间:2017-12-22
根据上级有关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我市按照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工作,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共造册登记各类小型水利工程17511处,涉及小型水库,水闸、山塘、小型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中小型灌区等各类工程,并进行了资产评估和维养经费测算。至本月上旬,全市造册登记列入改革的各类水利工程全部发放产权证书或签署管护协议达,各类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全市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并通过各级验收。
通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了我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不明晰、管理经费和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初步建立适应我市市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